仅因邻里之间口角 男子故意杀人未遂获刑
2018-08-20 15:55:43
     中国法院网讯 (欧阳桂萍 刘佳)  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可湘东某村两邻居却因琐事争吵,引发一起刑事案件。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被告人章某与被害人周某系左右邻居。2017年12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章某发现自家屋前坪内有两个旧灰桶,得知是周某丢的后,便将灰桶丢回周某家坪内,周某见状又将灰桶丢回,章某认为周某是欺负他是单身男子,想占有其老房子的屋沟,认为周某不配活在这个世上,于是从自家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冲到周某家的坪内朝周某的头面部劈砍,且嘴中说到“今天就是要劈她几刀,反正自己是单身人”,周某的儿子黄某见状上前阻拦,章某便持刀追砍黄某,后被闻讯赶来的村民劝开。经萍乡湘东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书鉴定,被害人周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伤残六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章某故意杀人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告人犯罪未遂,如实供述等情节,故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法官提示: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居之间如遇冲突要保持克制,处理好邻里矛盾。采取极端行为伤害他人身体,终归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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