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前释法明理 施工队主动腾场履行
2018-08-21 16:22:24
     中国法院网讯 (梁海荣)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准备强制执行一起交付建筑物的案件过程中,通过加大执行前调解工作,力促涉案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以降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

  某房地产公司在乌兰镇开发了一间酒店,但早在几年前就因资金断链而停工,欠施工队的工资也未支付。此外,该公司因欠申请执行人杨某的钱被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鄂托克旗法院拍卖该酒店流拍,杨某同意以物抵债。在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后,因开发商一直躲避不到场,施工队也因被开放商拖欠工资,一直占据场地不腾退。执行干警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均未果。

  面对此种情况,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利益,同时将案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2018年3月至7月期间,执行干警一方面与开发商和施工队负责人联系,通过面谈、电话、短信和微信等方式联系协调、释法明理。另一方面,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制定强制执行预案,张贴公告,限定腾离的最后期限。

  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近日,开发商和施工队主动派人清场,将需执行建筑物内存放的东西主动搬离现场。终于,这件准备强制执行的案件因当事人的主动履行而圆满解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抗拒执行或群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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