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人员提供场地 安徽一男子被判刑一年
2018-08-24 15:11:59
     中国法院网讯 (苏海波)  在明知他人聚众赌博的情况下,宿州一男子仍将自家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1000元。近日,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孙某某犯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一万五千元。

  经查明,2013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晚,被告人孙某某明知柳某某(已判刑)聚众赌博,仍将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大店镇自家房屋提供给柳某某等人使用。柳某某组织李某某、侯某某等四十余人参赌,付给被告人孙某某租金人民币1000元。

  另查明,2015年12月29日,参赌人员柳某某等人被该院以赌博罪判处八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明知他人聚众赌博而有偿提供赌博场所,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从轻处罚;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经社区评估,对被告人孙某某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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