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拘留决定书后老赖立马写悔过书还700万
2018-09-03 17:11:48 | 来源:长江日报 | 作者:梁爽
  “接到拘留决定书后,我整个人一下子感觉傻了……教训是深刻的、沉痛的。”长江日报记者2日获悉,就在执行法官正要宣布拘留决定的时候,武汉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终于回心转意,积极筹款履行债务,并手写一份悔过书。这戏剧性的一幕,正是全市“秋季猎赖”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的缩影。

  江苏某公司与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武汉某房地产公司早在2017年1月就应向江苏某公司支付工程款11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武汉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履行债务,江苏某公司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中,武汉中院通过“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另一方面实地走访了解该公司的经营现状,释法明理予以劝导。

  然而,武汉某房地产公司非但拒不履行债务,还擅自出售已被法院查封的多套房屋,售房款亦未用于偿还本案债务。

  今年8月底,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迅速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罗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见到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书面写下悔过书,并积极筹款将余下的700万元全部汇入法院账户。罗某在悔过书中写道:“希望贵院能给我一个悔过的机会……为纠正自己的错误现已采取措施积极配合法院处理,全部应付款项均已转移给账户,本人以后一定引以为戒,恳请人民法院予以谅解!”

  此外,自全市法院“秋季猎赖”行动启动后,女“老赖”胡某见到武昌法院的司法拘留决定书时,当即打电话联系亲属筹款,仅2个小时便凑齐案款及罚款5万余元;江夏区法院拘传3人,其中一人由其亲属代为履行5万元并对余下欠款作出担保,一人拘传到法院后当即通知其家属全额履行3.4万元,一人被拘留途中联系亲属火速将执行款送到拘留所,取得申请人谅解后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蔡甸区法院成功拘留2人,一人在拘留过程中其亲属将7.8万元执行款送至法院,经评估教育后解除拘留,另一人被拘留后,其亲属次日一大早便将3万余元执行款交到法院。

  据介绍,全市法院“秋季猎赖”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启动仅24小时后,已顺利拘传53人,实际拘留9人,执结案件46件760余万元,组织强制腾退两起,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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