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警方劝回一外逃5年“红通人员”
2018-09-03 22:00:1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马剑
  记者3日从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获悉,经过天台警方4年多的努力,受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追捕犯罪嫌疑人林某美近日主动回国投案。

  37岁的林某美是宁波奉化人。2012年3月,林某美和王某等人从宁波奉化来到天台县平桥镇,承租房屋用于组织“日日会”,承诺20天为一期,2万元为一单,以每期每单750元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俞某等20余人存款。据民警介绍,林某美等人将非法揽来的存款以放高利贷和投资更高回报的“日日会”为手段来获取利益。当年8月,因投资失利,林某美等人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逃离天台县。

  2013年10月,俞某等人四处寻找林某美无果后向天台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发现,林某美等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2万元。2014年4月,林某美同伙王某抓获归案,后被法院判刑。

  警方调查发现,林某美在2013年2月18日持本人护照出境逃往毛里求斯。2014年9月,天台警方对批准逮捕的林某美上网追逃。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进行追捕。

  据悉,天台警方多次赶赴奉化市和林某美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和谈心交流,动员亲友协助规劝其投案自首。林某美逃往毛里求斯后与当地人结婚并取得居留权,对回国投案自首始终心有疑虑。

  2018年7月,浙江省公安厅将林某美确定为“猎狐2018”行动重点境外追逃人员。为让林某美和家属彻底消除疑虑,警方与林某美家属反复沟通。8月15日,林某美通过电话向民警表示愿意主动回国投案。

  8月23日,林某美到达宁波机场归国自首,经边检核验确定身份后,天台民警将其押回审查。目前,林某美已被取保候审。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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