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借款不还 法官多重威慑下主动履行
2018-09-06 10:39:28
     中国法院网讯 (张英灿 李岳泉)  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利用组织施压和强制执行举措,震慑公职人员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

  2017年5月,吴某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廖某借款90000元,后经廖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吴某偿还廖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97200元。该案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在廖某申请下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致电吴某,劝其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吴某只是不断推诿。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执行法官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却发现吴某竟然还是一位公职人员,系大田某国有林场员工。为震慑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立即约谈被执行人,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并告诫吴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法律,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做好公众表率。同时,执行法官将案件情况向林场通报,并请该单位负责同志协助法院做好吴某工作。当得知执行法官已将自己的涉案情况通报至单位,面对来自组织的压力及法律的威慑,原本强硬的吴某终于“服软”,主动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表示将在一定期限内设法筹齐欠款。数日后吴某到法院主动履行了9万余元的执行款,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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