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府谷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
2018-09-06 15:29:02
     中国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及司法改革的相关要求,2018年9月5日,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府谷检察院检察长田飞鹏、副检察长李三宝、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彦云、办公室副主任徐海雄一行列席了府谷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会上,王彦云就该院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情况进行了反馈,针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多条意见,并同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随后,审判委员会对被告人高某某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一案进行研究讨论,主审法官与审委会委员就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等争议的问题发表了意见。李三宝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研究了该案,就案件发表了相关意见。

  听取反馈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勇表示诚恳接受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组对该院工作的监督,针对府谷法院执法司法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刘勇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于府谷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以及府谷法院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大限度地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对于案件存在分歧进行深入研究讨论,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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