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组建36人“法律智囊团” 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018-09-06 17:05:20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沙雪良
  北京市委组建36人“法律智囊团”,包括法律顾问6人,法律专家30人;将为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法律服务

  人民大学6人入选“智囊团”

  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共36人。其中,市委法律顾问6人,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王利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李树忠,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主任、教授卓泽渊,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剑文,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峰,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子程。

  另外,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庞正忠律师等30人受聘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学者、律师各15人。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专家中有5名学者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加上法律顾问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有6人入选北京市委“法律智囊团”。

  聘任仪式上,市委书记蔡奇勉励大家,发挥专业优势,当好法律“智囊团”,为市委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据了解,北京市委建立法律顾问队伍,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高市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具体来说,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根据《意见》,“法律智囊团”履行的职责主要包括: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等。

  ■ 对话

  市委法律专家姜明安

  法律顾问可保证决策合法合宪

  新京报: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有什么意义?

  姜明安:北京市委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新时代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也是首都文明提升的内在要求。

  新时代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时党章明确规定,党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市委领导做的重大决策、决定很多,但他们不是法律专家,因此有必要听取法律专家意见,保证重大政策的合宪性、合法性。

  过去,我们没有法律顾问制度,有时候决策的合法性就有问题。从程序上讲,有的重大决策应该开论证会、听证会,但并没有开。从实体方面看,重大决策的效果难以保证。

  北京作为首都,要推动五种文明协调发展,没有法治文明保障是很难做到的。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一部分,也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保障。

  30个法律专家研究领域不同,有宪法、行政法、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等。倾听不同方面专家意见,对于保证市委决策的合法性、合宪性有很大意义。

  新京报:与社会比较熟悉的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比,市委法律顾问有什么不同?

  姜明安:市委的法律顾问不同于政府法律顾问,市委的法律专家不同于政府的法律专家,市委的法律任务是很艰巨的。政府部门更多可能是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行为等,而市委因为是领导机关,顾问和专家更多是在决策上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

  新京报:怎样才能履行好市委法律专家的职责?

  姜明安:感谢市委请我们做法律专家,这是对我们的信任,对我们法律知识的认可。作为专家,我们不能仅仅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也需要做很多调查研究,否则很难建言献策。一方面,专家可以提建议、意见;另一方面,市委也应该征求专家意见,不能说很多事情自己就做主了,比如重大的决策不征求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的意见。

  北京市委让我们去做法律专家,也应该给我们提供各方面的方便,应该多给我们一些材料,多给一些信息,方便专家提建议、意见,如果很多东西都对我们保密,我们就成了花瓶。

  专家意见,市委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但一定要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也一定尽我们的职责,作为法律专家我们应该承担责任。

  ■ 揭秘

  哪些人能入选“法律智囊团”?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外聘法律顾问除应在所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并且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协的行业处分。

  北京市委此次聘请的6位法律顾问,不但在学界和法律实务界颇有建树,而且还有丰富的参政议政经验。

  王利明教授是著名民法学家,还是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曾连任多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等。

  金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峰博士,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是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

  30名法律专家的业绩和能力也很突出,如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评审组成员,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教育部教育法规司教育法制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立方律师事务所主任谢冠斌律师,曾先后就职于国家科委政策法规司和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及科技立法和政策的起草与修订,并参与对美国、日本、欧盟、俄罗斯等的知识产权谈判。

  ■ 背景

  沪渝粤京陆续建省级党委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年中,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随后,国内各省市陆续建立省级党委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3月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叶必丰等5人被聘任为上海市委法律顾问,市委书记李强向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同时,15名专家、学者被聘任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

  4月16日,在重庆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上,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等7人获聘为重庆首批市委法律顾问,聘期3年;同时,市委办公厅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和2名公职律师。

  5月17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召开省委法律顾问座谈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等5位学者被聘为广东省委法律顾问,座谈会研究部署省委法律顾问工作。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海、广东等地党委法律顾问多以学者为主,也有个别官员,北京市6名法律顾问中有4名学者,两名律师,体现了学术界与法律实务界的平衡。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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