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吃饭赖账不给钱 依法诉讼显法威
2018-09-07 14:11:39
     中国法院网讯 (张玉华)  吃霸王餐的现象原以为只在大城市的豪华饭店甚至电视上才有,却不想出现在了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上一家瑶乡的小餐馆上。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起因便是吃霸王餐不付款。

  原告汝城县某瑶乡酒家是一家乡镇的小餐馆,平时经营早餐和快餐等平价餐饮服务。从2015年7月起至2018年6月期间,被告欧某和邱某多次在原告餐馆处吃饭喝酒,但两人每次吃饭喝酒后均未付款买单便离去。碍于两被告是镇上的邻里,原告多次口头向两被告催讨餐饮费,两被告均找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甚至避而不见。今结算,被告欧某和邱某在此期间共欠下原告餐饮费25624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出面依法为原告追讨万元餐饮费用。

  汝城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两被告欧某和邱某送达了诉状副本等应诉法律文书,承办该案件的法官在送达过程中耐心细致做了被告欧某和邱某的思想工作,并向二人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案程序。欧某和邱某得知自己被起诉后立即当场向原告道歉并兑现了25624元餐饮费,原告收到餐饮费后向法院撤回了起诉,本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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