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兄弟本是同根生 执行促和慰母心
2018-09-12 14:10:17
     中国法院网讯 (胡柏茂)  9月12日上午,在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在法院执行干警和镇村干部的共同见证下,一起特殊的执行案履行完毕,经商议,被执行人郭某某(兄)将一万三千多元的案款交到村干部手中作为母亲的养老基金。在执行法官的提议下,年过半百的亲兄弟终于跨越隔阂,当着八旬老母亲的面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耄耋之年的老母亲激动的留下了欣喜的泪水。至此,一桩“疑难案”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终于圆满收官。

  血浓于水的亲兄弟为什么会“反目成仇”再“破镜重圆”呢?原来郭某某兄弟长年以来因家庭琐事一直不和,2017年10月,因为老母亲的养老问题,兄弟发生争执后大打出手,导致郭某某(弟)之妻右手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后郭某某(兄)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一万三千余元的附带民事责任。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低谷,郭某某(兄)收监服刑,郭某某(弟)不仅要照顾受伤住院的妻子,还要赡养年迈的老母亲,而老母亲更是整天以泪洗面,身体每况愈下。2018年5月郭某某(兄)刑满释放,郭某某(兄)行踪不定,并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民事赔偿。郭某某(弟)及李某某对附带民事部分申请强制执行,并采取到党政机关四处上访的方式给法院施压。

  此案涉及主体特殊,又事关农村养老问题,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乡的村民对此案较为关注,法与理,情与仇,公与私再一次考验着执行法官。解铃还须系铃人,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执行法官多次赴郭某某兄弟家中走访。9月9日下午,闻知郭某某(兄)已经回家并在农田耕作后,执行干警牺牲休息时间,走上田间地头,拉家常、讲政策、分析利弊,郭某某(兄)终于答应第二天赴法院调解。

  执行法官通过走访村民了解到郭某某(兄)十分倔强,多年积累的矛盾导致兄弟之间积怨很深,但对老母亲较为孝顺。为了保证能够达成和解,在得知老母亲身体状况尚可且征得老母亲同意后,执行干警于调解当天专门将老母亲提前接到了法院调解室。当郭某某兄弟先后迈入调解室的大门,老母亲老泪纵横:“亲兄弟,手心手背都是肉,说来说去都是自己家事,你们兄弟不和,我死都不会瞑目......”在执行法官和镇村干部的劝导下,亲情和理性终于战胜了仇恨与执念,两兄弟很快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将此笔款项作为老母亲的养老基金并由村干部代为保管。看着言归于好的两个儿子,老母亲紧锁了近一年的心结终于得到了舒缓,再三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看着一家三口远去的影,连日奔波的执行法官也深深舒了一口气。

  “金杯银杯不如人民群众的口碑”。作为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性执法、抑纷止诉始终是嘉禾法院执行工作的目标,近年来,面对繁重的执行攻坚任务,嘉禾法院不断攻坚克难、不断摸索研究、不断与时俱进,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有条不紊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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