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桐柏县法院温情执行促进双方达成协议
2018-09-12 14:26:05
     中国法院网讯 (代凤)  “王法官感谢您不抓我还帮我和对方调解,我一定按照协议按时把钱还上。”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大厅里,王某不住地感谢着执行员王玉利。

  2013年7月,王某驾驶电动车与前方同向行驶骑自行车的程某发生刮碰,造成程某骨折,经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经桐柏县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赔偿程某各项损失共计51078.57元。判决生效后王某陆陆续续给过一万多元赔偿后便不再露面,无奈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王玉利经查询发现王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联系王某她表示不是不还,是确实没有钱。王玉利只得将其带至法院,在阐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将面临拘留的后果后,王某着急的哭了起来。原来,她前夫去世,事故发生后又与现任丈夫离了婚,平时自己得照顾三个孩子上学,没办法打工赚钱,故而手头没有钱,她要是被拘留了三个孩子便没有人管了。听了她的话,王玉利及时联系了程某,告知其王某的情况,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王某于每年的6月份归还程某5000元直至还清。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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