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歌手被限制高消费演出受限忙还钱
2018-09-13 16:18:28
     中国法院网讯 (马超)  某知名歌手与经纪公司因演艺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徐汇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歌手赔偿经纪公司100万元。9月12日,迫于法院“限高”措施,该歌手主动到法院还清所有欠款。

  某歌手与经纪公司签订演艺合作合同,约定该公司为歌手全世界范围内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公司,并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公司为歌手安排演出活动并支付了相应报酬。后该歌手以其原创歌曲一举成名。后双方因事业发展、宣传推广、结算收入等事项出现分歧,歌手要求解除合同。公司则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协商无果,经纪公司向上海徐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歌手支付违约金。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之间合同解除,但歌手需支付公司违约金10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歌手并未依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经纪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2日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邮寄执行通知书,因该歌手未在执行通知书规定时间履行义务,法院于8月30日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考虑到职业特殊性,该歌手需要经常乘坐飞机头等舱、入住星级豪华酒店参加各地演出,法官多次与歌手代理人沟通联系,释明违反限高的法律后果及对其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经执行法官多次释法,9月12日,该歌手的委托代理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案件全部义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20天。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