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增长迅猛
3年收案4.5万件 年均增长49.06%
2018-09-16 09:1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潘玲娜 隋岳
  “秒杀”违约责任如何认定,“关键词广告”是否侵权,“网购打假”能否得到赔偿……9月1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审判情况和典型案例。统计显示,近3年来,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达4.5万件,年均增长率高达49.06%。

  据统计,广州法院近3年来共受理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案件27887件,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16593件,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案件656件,互联网借款合同纠纷案件569件。在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受理的涉互联网案件中,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达10344件,占60.15%,其次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共6498件,占37.79%,两类案件构成了广州两级法院涉互联网案件的主体。

  记者了解到,广州中院是全国最先探索互联网民商事案件审理机制的法院之一,2002年广州中院即开始审理涉互联网纠纷案件,之后的10余年对涉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涉网名誉侵权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2014年5月成立全国首家电子商务审判合议庭,推进电子商务案件专业化审判;2017年,广州中院着力打造电子商务网上法庭,以远程开庭模式进行庭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在线庭审。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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