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网拍为何频遭“冷遇”
2018-09-17 14:0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淑瑶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俗称股权。股权作为司法网拍中的品类之一,虽然提交参拍数量较少,但参拍标的额普遍较大,股权司法网拍的成交率直接影响着债权人权利的最终实现。

  2016年以来,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累计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公司股权10件,最终成交4件,成交率仅为40%。公司股权为何在司法网拍中频遭“冷遇”?该院经分析,发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公司股权变现流通能力有限。与固定资产直观性和价值相对稳定性不同,公司股权作为投资人享有的与其投资比例对应的权利,其价值、变现能力及流通性与市场紧密相关,投资人在竞买前会充分权衡股权结构、上市与否、运营状况、行业前景等利弊因素。如缙云法院拍卖的股权均为非上市的中小企业股权,股权流动相对封闭、变现能力欠佳、投资回报期较长,加上整体经济形势不明朗,故问津者寥寥。

  二是股东资质准入门槛设置高。法院设置股权竞买条件时,通常限定竞买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要求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50%等条件;竞拍人为个人的,还要求为具有当地户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有拍卖意向且完全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较少。

  三是股权竞拍附带隐性风险大。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公开信息披露少、财务账目不规范、管理经营集权化等问题,大部分投资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若非业内人士很难确切掌握该企业的实际盈利状况,在竞得该公司股权后,能否实际参与公司运营或取得分红派息等,尚存在较大隐性风险。

  四是受众群体偏少。由于股权投资属于专业金融领域,需投资人储备一定的相关知识,而普通群众基于投资需要对司法网拍领域的股权交易关注度和知晓率并不高,更倾向于广为人知的股票交易市场,专业投资人则更多着眼于交易规范、信息对称、服务完善的区域性股权托管中心,关注并适格竞买网拍股权群体较少。

  鉴于以上情况,缙云法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大股权信息披露力度,尽可能详细地提供公司章程、公司及股东的基本情况、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方便投资人查阅和作出投资抉择。

  二是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参与股权竞拍的条件和资格。

  三是加大股权网拍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同时拓展股权交易渠道,可以尝试通过区域性股权托管中心开展股权交易,扩大股权交易的受众群体。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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