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再分流:宿迁案件审理的繁简有道
2018-09-17 14:27: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朱秀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法院的争诉纠纷也越来越多。据统计,2017年全年,江苏省宿迁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48195件,其中新收110748件,同比增长8.5%,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405件,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如何更好地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2017年开始,宿迁市两级法院着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探索科学的繁简分流方法,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法官压力,走出一条案件质量和效率两手抓的矛盾化解之路。

  一次分流:立案速裁“拣”一点

  下午5点多,一天的立案工作接近尾声,泗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的许丽娟带着书记员准时出现在立案大厅。

  “来挑案子了?这边几摞卷宗比较薄,你们先挑着,下面立进来的案子最后挑。”接收案件的书记员此前已经将卷宗大致分类摆放。

  去年5月中旬,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规定“未入额助理审判员不再独立办案”,泗阳法院在立案庭组建了速裁中心,将分散在各业务庭的助理审判员集中到速裁中心,组建速裁团队,办理简单的速裁案件,实现案件快办快结。

  这类案件属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较为简单的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审理中不再严格按照普通程序规定的期限,而是将调解融入询问和开庭过程中,处理方式较为灵活,减少了环节上的重复,审理期限大大缩短,改变了当前大量简单案件占用大量司法资源的局面,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并为繁案精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哪些案件归速裁团队处理呢?简单案件的标准是什么?泗阳法院立案庭庭长邢军介绍,系统随机分案只能按照案件类型大致分类,但无法判断案件的难易程度,立案庭采取不预设案件的繁简标准、而由速裁团队人员自行挑拣简单案件的办法,挑剩的案件交由业务庭办理。

  这种分流方法简便易行,取得较好的效果。2018年上半年,速裁庭共办理简单案件1059件,其中法官助理绳梅一个人就化解纠纷356件。

  “以前听人说的最多的就是等判决,没想到我这个案子开庭过后5、6天判决结果就出来了,真是快!”当事人张某深有感触地说。

  宿豫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也是采取由法官自行甄别简案的方法,简便高效,上半年,宿豫法院简案法官人均结案232件,简单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0.71天。

  二次分流:专业类案简一点

  繁简分流让挑拣出来的简单案件走上了快车道,但进入业务庭的案件都具有一般难度或较高难度,案情和法律关系复杂,审理程序也繁琐。

  怎样让难案也进入质效提升的轨道?宿城区人民法院和泗洪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审判中采取案件专业化二次分流机制,成立金融、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家事审判等审判专业团队,专业化、类型化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总结类案审判经验,促进提高审判质量。

  对于群体性纠纷,先选择典型性案件先行调解或先行判决,提炼裁判规则,明确导向,再继续审理类案,当事人心中已经对案件的裁判解果有了预期,达到“审结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

  沭阳县人民法院突出逆向思维,优先识别分流出复杂案件,交由民一庭、民二庭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专门办理,并成立5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其余的案件再交由简案法官审理。

  泗阳法院不仅按照专业化审判对复杂案件进行团队化审理,还新成立了家事少年庭,并在行政案件集中由宿城区法院管辖后,将交通事故、保险纠纷等案件纳入行政庭,以独立的庭室更好地促进专业化审判。

  在案件繁简分流之前,泗阳法院民一庭是全院最大的庭室,法官有14人,案件数量也最多,全庭讨论疑难案件都是十几个人一起参与,很多人的案子等了几个星期没有轮到。

  案件在不断增多,法官和法官助理数量并没有增加,为什么案件经过“繁简分流”以后,审判人员的负担减轻了一些,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了?

  “每个法官不可能承办所有类型的案件,复杂案件的专业化类案分流,就像化加法为乘法,对案件进行了一次科学的合并同类项,法官更能集中精力解决专项难题,这也是类案精审的科学依据。”民一庭庭长刘向远介绍说。

  二次分流的分案模式,兼顾了快速分流和专业审判,使繁简分流更加彻底,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次分流:程序事务减一点

  进入法院的案件,无论难易,都需要走法律程序,宿迁中院指导各基层法院就减轻法官和书记员的程序性事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基层法院采取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加大调解、简化流程等方法减少程序性事务,腾出精力更好更快地处理实体纠纷。

  创新速裁案件送达机制,沭阳法院探索电话和短信送达等简便送达方式,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自动保存自动匹配送达记录,一季度使用电话加短信方式成功送达2718人次,占速裁中心成功送达案件数的55%,公告送达案件同比减少约50%

  宿豫法院采取集中审理模式开庭审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6月20日,该院对适用简易程序的8起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审理,8起案件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各阶段同步进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当庭宣判,一上午8件案件全部审结。

  宿城法院和泗阳法院采用内勤制度,庭里综合事务工作全部由内勤处理,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干扰;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节省法官处理程序性工作的时间,保留法官的精力和潜能精研难案,实现案件质量的提高。

  对于同类型的批量案件,采取同一庭审集中审理,批量出判决文书的方法,减少程序性重复,实现案件审理提速。

  在审判实践中,裁判文书写作还存在大量罗列证据和质证过程,造成裁判文书冗长而重点不突出的问题。泗阳法院和泗洪法院简化判决文书,省略不必要的举证质证罗列,重点围绕有争议事项展开说理,积极回应诉讼各方意见。

  推广要素式判决书,泗阳法院在交通事故类案件中全面采取要素式文书,将类型案件“格式化”为要素,制作简化文书范本,节省法官时间和精力,简化后的文书比原来篇幅缩减50%以上。

  “对简单案件减少文书中对事实的重复陈述和不必要的质证,判决文书简短但逻辑清晰,说理有力,方便当事人理解裁判内容,也有利于法官将更多时间投入到复杂疑难案件的文书撰写。”市中院立案庭庭长章钧杰称之为“一个举措,两方受益”。

  “当繁则繁、宜简则简”,宿迁市各法院的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简易组走量,复杂组深挖,简出了效率、繁出了专业化,在提高案件质效和减轻法官压力方面收到了双重效果。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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