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法院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开展惩戒行动
加强打击涉特定主体失信行为
2018-09-18 08:49:3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日前,记者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两级法院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多家部门对涉特定主体被执行人开展联合惩戒行动,营造高压氛围,加强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失信行为。

  今年6月,衢州法院紧抓衢州市委在全市部署开展大整风“十大行动”的契机,推动将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是否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失信行为”纳入大整风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实事求是、逐条回应,并作为资料归入党员干部诚信档案。目前已有21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2165.27万元。

  今年6月,由衢州市纪委牵头,衢州中院联合监察委、组织部、政法委出台《关于对党员干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约谈办法》,法院根据案件执行情况将约谈人员报纪委监委,纪委监委确定约谈责任部门,采取个别和集体两种约谈形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约谈。6月以来,全市法院已开展集中约谈18次,个别约谈137次,累计约谈党员干部310人,促使99名履行义务,到位金额1370万元,101件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标的额1850万元。

  7月初,衢州两级法院联合当地纪委、监察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对公职人员、党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建立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管理数据库,对新收执行案件实行动态排查,发现一起移送纪委一起。全市法院现已梳理汇总涉特定身份主体执行案件共计870件,其中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3个,村委会4个,公职人员93人,党员358人。

  衢州市委组织部还将特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纳入失信名单的特定被执行人,实行“三个一律”的限制:各类任职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一律不予提拔任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特定被执行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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