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抢红包作弊神器敛财逾千万 已被宣判缓刑
2018-09-18 14:39:59 | 来源:检察日报 | 作者:沐杰 包婧
  一款名为“教父”的微信外挂程序,带着一群年轻人在犯罪的歧途上越走越远。近日,经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涉案金额逾千万元的编写、销售微信“抢红包”外挂程序案宣判,戴某、郑某等10名被告人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均被宣告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合计1000余万元。

  新发明成非法获利武器

  戴某和郑某是福建省某高校计算机系在读学生,关系很不错,平日都对计算机编程非常感兴趣。

  近年来,微信群“抢红包”游戏兴起,其中一种叫“捕鱼”的玩法更是吸引了不少玩家。群成员发出固定数额红包,并约定一个数字为“雷”,若某个玩家抢得红包金额的末位数为“雷”,则要全额返还红包给发包人。2016年7月,郑某接触到这种游戏,参与几次后觉得很是新奇,便找戴某一起琢磨。凭着悟性和专业知识,两人很快根据游戏规则,编写出一套用于微信“抢红包”外挂程序代码,不仅可以自动抢红包,还能自动识别红包金额、避免抢中“雷”。两人进行了尝试,果然屡试不爽,收益颇丰。

  2016年9月,戴某在与网友杨某闲聊中提到刚刚琢磨出的“秘密武器”,杨某当即觉得有利可图,极力建议通过网络销售这种“抢红包”外挂程序,从中赚一笔。

  “现在通过微信‘抢红包’赌博的人不少,将来利润肯定很可观。你们负责技术就行,不需要什么成本,对外由我们负责销售。”这番话让戴某很动心,便与郑某商量后搭建了专门的服务器用于软件管理维护。由杨某作为“总代理”,通过网络招募下级销售“代理”团队,并约定了利益分成。同时,他们给这款外挂程序起了个颇具震撼力的名称——“教父”。杨某等通过各网络社交平台,以广告推广的形式推荐“教父”,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教父”外挂程序本身是免费安装的,但是由于戴某、郑某加了密,玩家必须向“代理”购买授权码才能正常使用。“教父”授权码最初以100元价格由“代理”对外销售,收益逐级分成。后来团队成员看销路不错,竟然坐地起价,将每个授权码的价格涨到了120元。短短9个多月时间里,累计销售金额竟达1000余万元。

  核查犯罪数额,审查报告长达8万字

  2017年5月,公安机关在办理系列“抢红包”赌博案件中发现相关线索,先后对戴某、郑某、杨某等“教父”程序编写、销售团队成员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由于涉案人员较多,交易数据庞杂,加之主要通过线上交易方式,在证据把握和数额认定上较为困难。同年9月,该案移送姜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的账目往来必须要查清。根据涉案人员身份信息,检察官将他们的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银行卡的注册信息、登录日志、转账记录和流水账单等全部调取到位,但面对一大摞资料,还是让人感到无从下手。

  “涉案人员众多,每个人又都有多个账号和信用卡,他们的资金大都按日结清,往来信息很频繁,要查清楚确实不易。”提审过程中,“教父”销售团队成员刘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他供述称,为了理清成员各自应得的“收益”,团队组建后不久即约定销售所得由他统一收发。

  那么,是否可以将刘某的账户往来情况作为核查犯罪金额的突破口?随即,检察官行动起来,调取其所有账单流水,并以此为中心向外辐射,将其他人的资金往来情况与之对应起来,制成表格,再一项一项核算。很快,每个人的获利情况逐渐明朗起来。

  在审查网上转账记录时,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既然是线上交易,很有可能存在相关聊天记录。经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的手机进行了数据恢复。检察官根据聊天内容、账户往来情况确定销售记录,再将40多名证人的证言与调取的聊天记录、犯罪嫌疑人供述等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厚厚的一本审查报告长达8万余字。

  多方研究论证,确定案件性质

  编写、销售“抢红包”外挂程序系新类型案件,目前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可参考,也没有案例判决可循。检察官多方查找资料,将相关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反复研究,还将案件全部争议焦点一一列出,逐个分析。最终,检察官认定相关被告人的行为均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办理期间,检察官专程前往腾讯公司听取技术部门负责人意见;实地查看鉴定流程演示,直观了解微信数据保护机制和“抢红包”外挂程序代码的运行方式。在庭审中,检察官主动申请鉴定人出庭,就专业领域问题发表意见,有力支持了检察机关公诉意见。经多次开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面对有力的证据和充分的说理,该案被告人均当庭认罪,于判决前主动退还部分犯罪所得。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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