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保险柜内藏现金 证据面前达和解
2018-09-19 15:59:25
     中国法院网讯  一些人为躲避法院执行使出浑身解数,怕钱存银行被法院冻结,做生意直接用现金交易,这样就可以躲过法院监控。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院有许多措施完全可以应对那些狡猾的“老赖”,一旦掌握证据将面临牢狱之灾。近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强制搜查一被执行人公司时,当场搜查出2万元现金,被执行人因为怕拒执犯罪,赶紧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执行。

  博爱县某钢管有限公司前几年曾生意兴隆,注册资金达300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2014年5月6日,某钢管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30万元,并承诺一周内还款,后某钢管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还款。同年5月22日,某钢管有限公司就上述借款向刘某出具了借据,双方约定月利率为3%。之后某钢管有限公司按月利率3%支付利息至2015年7月,自2015年8月起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至2016年7月,之后未再还款。

  为讨要借款,刘某将某钢管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后经过审理,博爱县法院于2017年6月25日做出了民事判决书,被告某钢管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刘某30万元。其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通知法定代表人张某接受询问,其拒不到庭,监控其银行账户也没有发现资金往来。2018年9月8日,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前去被告某钢管有限公司财务部进行突击搜查,在其公司财务部的保险柜里搜出现金2万元、出库凭证若干张。找到证据后,执行干警立即拘传法定代表人张某到法院进行询问,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随即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行。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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