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拖欠工资拒履行 拘留所门口急还款
2018-09-20 10:24:5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汉武)  近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冯某实施强制措施,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在拘留所门口,冯某急忙打电话向朋友借钱,并全部还清,这才让其化解了“牢狱之灾”。

  2013年,康某在冯某承包的某社区水电安装工程工地干活,双方约定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冯某付给康某工资款10万元。冯某未及时给付该款并于2015年给康某出具证明一份。后康某多次讨要,冯某偿还3万元,下欠7万元一直未付。康某讨要无果后将冯某诉至宜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协议到期后,康某再三讨要,冯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一直推诿,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打电话做被执行人冯某的思想工作,劝他尽快履行义务,谁料冯某称在外地承包工程,却连连哭穷,称“上家”公司也拖欠着他的工程款,自己也生活艰难,实在无力支付,且一直躲避,不与执行法官见面。执行人员通过查控,也未发现冯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近日,执行法官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成功将冯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劝说冯某履行还款义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处罚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生活、生意等处处受限,而且仍不能避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但冯某始终坚称自己工程款未结算,无力偿还。

  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冯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依法对其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处罚,并带冯某到医院做体检,后将其移送至拘留所。眼看着到了拘留所大门口,冯某这才明白法院不是在吓唬他,而是动了真格,便慌了起来,急忙改口称“我愿意履行义务,我这就打电话联系,千万别拘留我!”立即电话联系向朋友借钱,并让朋友马上送来。执行法官陪同冯某在拘留所门口等候,一个多小时后,冯某的朋友来到拘留所门口,将7万余元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鉴于此,法院立即解除了对冯某的拘留措施。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康某,亲自把执行款交到其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康某万万没想到拖欠了四年多的工资这么快就拿到了,心情十分激动,脸上洋溢着笑容,连声说“谢谢”!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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