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在高铁站外等候“消失”的被执行人
2018-09-20 10:37:29
     中国法院网讯 (黄丽丽)  与人合伙做生意,生意经营不善后玩起“人间蒸发”,未曾想,2018年9月18日21点42分,刚走到贵港高铁站出站口的被执行人伍某就被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逮个正着。

  2013年7月1日,黄某与伍某协商一致后合作投资家具厂,黄某出资50000元,合同期限为1年。2015年1月28日,伍某向黄某出具一份《欠条》,约定由伍某于2月15日退还50000元给黄某,并从2014年7月2日起按每月800元支付补偿金。后因经营不善,工厂倒闭,伍某未能按约还款。黄某经多次催讨均未果,遂于2015年10月将伍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伍某支付给黄某62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伍某未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伍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但伍某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经调查,伍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以及工商登记,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伍某的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将伍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9月18日,案件出现了转机,申请执行人黄某得知伍某购买了从广州南至贵港的动车票,于18日21点37分抵达贵港高铁站,于是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告知相关情况。经过精心的布置和安排后,执行法官一行6人于21点出发前往高铁站“接”伍某。与高铁站警务人员交流后,执行法官们在出站口的两边等候,决定在伍某走到出站口时,第一时间将其控制。而此时,伍某还淡定的坐在动车上,全然不知车外发生的一切。21点42分,伍某刚走到出站口即被执行法官逮个正着。执行法官在向伍某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后,果断地将伍某带上警车。

  经询问,得知伍某与其女友一直在广州做微商,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但说到还钱,其一口咬定自己没钱。鉴于伍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场向其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将其送往贵港市拘留所执行。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