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高举执行利剑 保护碧水蓝天
2018-09-20 10:54:09
     中国法院网讯 (孙宇星)  为了保护碧水蓝天,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9月18日上午,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三十名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关健带领下,与老河口市水利局、黑虎山水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在黑虎山水库开展强制腾退工作,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国强,老河口市政府办副主任郭栋及相关部门领导、乡镇负责人等见证了此次执行活动。

  案情回顾:2000年9月,老河口市黑虎山水库管理处与廖某某、谢某某签订黑虎山水库水面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0年9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底。承包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合同,但廖某某、谢某某仍在黑虎山水库进行养殖、捕捞。2014年11月11日,水库管理处书面通知廖、谢二人在一周内腾退水库并将水库交还。因廖、谢二人拒不腾退水库,水库管理处诉至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廖某某、谢某某腾退黑虎山水库,并将黑虎山水库返还给水库管理处。判决生效后,廖某某、谢某某一直迟迟未履行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占用水库养殖、捕捞。水库管理处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张贴腾退公告,廖某某、谢某某均拒不履行腾退义务,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强制执行并将其拘留15日。执行前,老河口市人民法院精心策划水库腾退执行预案,设置七个执行小组,明确各小组具体分工,保障执行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

  执行现场:9月18日一早天空还下着雨,却没有浇灭执行干警的热情,他们早早在院内集结队伍,整装待发。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立刻开展执行工作。干警向被执行人廖某某、谢某某重申此次执行的法律依据,责令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腾退占用的水库,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先前态度强硬的廖某某、谢某某,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决心,屈于法律的威严,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相关物品从房间中腾退,并做好清点记录,随后将房间钥匙收回。公证员在交接手续上签字公证,见证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签字收回房间钥匙。此次执行工作全过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下开展,同时邀请老河口电视台记者全程现场拍摄记录,做到了阳光执行,经得起监督检验。

  全程见证强制腾退过程的刘国强副市长对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腾退水库,保护水资源的行动以及执行干警文明理性的执法方式给予了肯定,并对老河口市人民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之战充满信心。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作为人民法院更应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高质效的司法保障。一直以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多举措强化司法保障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高举执行的利剑,在不断破解“执行难”问题同时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与一切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决战到底,促进实现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土更净,城乡更美的美丽中国梦。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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