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案件5天内执结 法官苦寻申请人领款
2018-09-20 14:12:13
     中国法院网讯 (钟永红 赖雅娟)  “法官,太感谢了,没想到我这个案子这么快就全部执行到位!”近日,申请人朱某秤在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时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6年11月,朱某秤在某公司进行室内装修时,因其脚踩的金属脚手架中的踏板与支撑管相连的钩子断裂,而摔倒在地。该金属脚手架系该公司在他人处承租后提供。后朱某秤被送完医院诊治,并遗留伤残。涉案作业系被告朱某生与被告某公司协商约定,被告朱某生邀请原告朱某秤参与作业,由被告朱某生向被告某公司领取工资,原告朱某秤按每天200元的标准从被告朱某生处领取工资。朱某秤是在提供劳务时因劳务受伤,其应与接受劳务一方根据自身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法院判决,被告朱某生和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累计10.6万元左右。

  判决生效后,朱某生和某公司并未及时履行,朱某秤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向被两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限期履行完毕。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该公司账户上有足额的钱款,于是冻结了该账户。隔日便前往银行,直接从该公司账户扣划赔偿款至法院账户。

  不料,当执行法官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时,却无法接通。试着打了几天的电话都联系不上,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前往申请人住处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申请人,将其带至法院办理领款手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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