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法官强制搜查“微信零钱”促结案
2018-09-20 15:06:30
     中国法院网讯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支付等方式逐渐增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也逐渐成为日常支付的方式。该类账户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亮起执行利剑,对一名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采取了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柯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告,法院判决其应当赔偿申请执行人丁某损失6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柯某拒不履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近日,申请执行人丁某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柯某目前在城区一小区出现,该院迅速组织执行力量,前往被执行人柯某的现居住地,开展强制执行。在开展现场搜查时,通过查看被执行人柯某手机发现,被执行人微信账户钱包内有余额4000余元,往来“零钱”账目流水显示,被执行人通过微信曾收到款项数万元,执行干警当场责令柯某将款项汇至申请执行人丁某微信账户,并扣押被执行人的手机。后经过协调,柯某与丁某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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