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挑“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民担当
2018-09-27 17:04: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院长 史军峰
  40年时光荏苒,40年沧海桑田,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人民法院紧跟时代的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样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也激励着我砥砺前行,勇攀高峰。2004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我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12年任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2013年任安阳市文峰区法院院长,2017年调任滑县人民法院院长。不论是在中院,还是基层法院工作,我都与执行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院工作十余年来,我见证了安阳执行工作的变迁,无论是执行理念、执行意识、执行方式、执行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安阳法院的执行工作可以说是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我感受最强烈的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赢得了全面支持,实现了由孤军作战到党委主导发力的转变。长期以来,法院执行工作处于单打独斗,孤军奋战的状态,就连法院内部,曾经都认为执行是法院一家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无关。近年来,特别是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吹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冲锋号后,执行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新格局逐步形成,执行,不再是法院一家的事成为普遍共识。

  在滑县,县委对执行工作的重视绝不是空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落实在工作层面上的。安阳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多次到法院调研,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还和安阳中院院长曹更生、滑县四大班子领导一起参加滑县法院的集中执行活动,靠前指挥,冲在一线,为执行干警鼓劲加油。滑县县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决策的大盘子,滑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执行工作,听取执行工作报告,为执行工作把脉问诊,破解难题。滑县县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滑县社会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将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去年以来,县政府为法院追加执行经费60万元,更新执行车辆4辆,每年拿出50万元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一次性为滑县法院招录劳务派遣人员75名。县政协选派5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对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同时,县委各部门的配合也更加有力,在清理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主动介入,约谈那些不履行义务的公职人员,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老大难案件。滑县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多次召开破解执行难专题会议,出台了《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意见》,明确打击拒执犯罪的职责分工,捋顺办理流程,明确入罪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滑县综治办将协助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纳入综治考评内容。这些都大大的调动了各方面配合执行工作的积极性,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二是建设了过硬队伍,实现了由人少年老弱化到年轻专业精干的转变。过去,在法院内部,很多人认为执行工作就是个冲冲打打的体力活,相对审判,执行是粗线条的工作,很多人不想干这些,不愿到执行岗位上来,人员少,装备差。我刚到滑县法院工作时,执行队伍虽然经过加强,但一共才30多名干警,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同时执行装备也严重不足,导致执行工作比较滞后。

  近年来,特别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打响之后,全国法院从人财物给予执行工作大力支持,为执行局配备高素质人才。去年的员额制改革中,我们先后将7名优秀的员额法官和近100名干警调整到执行局工作,为执行局注入新鲜血液。我们最年轻的中层正职、入额法官、审管办主任曹振亚,民二庭副庭长、女法官景素贞等都主动要求到执行局工作,我和4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或联系执行团队,7名员额法官中,大多数是80后,朝气蓬勃,敢打敢拼。我院执行队伍的平均年龄30岁,正式干警中研究生3人,本科以上学历26人。我们还为执行局配备了12辆执行用车,装备了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单兵作战系统、无人机等执行装备。目前我院执行局的人数和执行专用车辆分别占到全院人数和车辆的三分之一,是全院各部门人数最多、年龄最优、学历最高、装备最好的部门。执行队伍结构、素质发生这样的变化,在之前是想都不敢想的。现在的执行队伍,斗志昂扬,士气旺盛,执行干警围绕着第三方评估验收核心指标,不舍昼夜,忘我工作,他们主动放弃休息,白天外出办案、约见当事人,晚上加班讨论案件、整理卷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三是规范了执行管理,实现了由粗放松散无序到精准量化规范的转变。 执行案件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一度成为解决执行难的“绊脚石”。过去,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除了当事人提供信息外,就是靠执行干警一次又一次的去被执行人家里找,往返奔波,如同大海捞针一样,经常是无功而返,效率低下。

  从去年开始,我们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突出执行信息化应用。深化执行改革,在建成“执行会商、远程指挥、监督管理、决策分析”的综合性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构建“执行指挥中心+6个执行裁决组”模式,把执行实施性、事务性工作从执行办案工作中分离出来,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负责,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管理机制。6个执行裁决组,则划片管辖,协作配合,分区作战,专司案件办理。

  如今,信息化的深度运用,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为执行工作配上了“最强大脑”,插上了腾飞的“翅膀”。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动态管理执行案款;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符合条件的涉案财物实现零佣金处置;通过法院与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在办公室轻点鼠标,便实现对被执行人的信用联合惩戒、财产信息的网络查控和网络拍卖,方便快捷。

  四是拓展了执行手段,实现了由单一软弱分散到威慑精准打击的转变。法院民事制裁方式存在单一性和局限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处罚力度较弱,“大不了在拘留所蹲15天”成为不少被执行人常说的一句话。受执行手段的限制,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及时执行,群众不认可、当事人有意见,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而今,法院对付“老赖”的招数越来越多,效果越来越好。

  传统的拘留、罚款有时候不足以对被执行人产生震慑,但信用惩戒机制却能发挥出积极的作用,滑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之后,法院与全县40多家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机制,上了失信人员名单,除了不能乘坐高铁、飞机外,参选代表委员,贷款融资,担任公职、设立公司,甚至是子女入读贵族学校、就业方面都有很大的限制。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在滑县的人大换届选举中,一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家,被取消了提名资格,虽然后来偿还了全部债务,但还是没能当选人大代表,后悔莫及。还有一名被执行人,因无法购买飞机票去海南参加女儿的婚礼,抓紧找法官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屏蔽。今年以来,共有2003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2550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85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大头贴晾晒在微信朋友圈、车站、广场的电子屏幕上。

  对那些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我们打出公诉+自诉的组合拳,重拳打击拒执犯罪,对拒执行为产生极大的震慑。今年以来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223件,判处罪犯76人,实际判处数安阳市第一,全省前列。一些被执行人慑于刑罚的压力,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自动履行率达24%,提升12个百分点。

  去年7月份,在县委政法委的积极协调下,滑县公安局在法院设立了执行警务室,2名民警常驻执行警务室,架设公安内部专网,实现法院与公安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编织信息化破解执行难的天网,为执行工作配上了“顺风耳”“千里眼”。执行警务室依据法院提供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司法审判等相关信息,通过公安信息平台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实现了对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精准查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一年来执行警务室共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线索3200余条,协助查扣车辆16辆,协助拘留464余人,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93人,网上追逃230人,抓获161 人。

  五是提升了执行公信,实现了由自我感觉良好到社会公众认同的转变。以前,我们虽然在执行工作上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付出了很多努力,执行干警很苦,很累,可是执行工作群众看不见,当事人不认可,执行难成为群众对法院的诟病。但是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执行公信力有了很大提升,执行工作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这得益于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媒体的宣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中,我们不断拓展对执行工作的宣传途径和形式,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廉政监督员,常态化参与执行、见证执行、监督执行,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还有机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在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媒体等开辟专栏,扩大执行工作的知晓度。运用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推送执行信息,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拍摄执行微电影,制作公益广告,形成立体的强大舆论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通过一系列的宣传举措,执行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以前两会上,代表委员吐槽最多的就是执行工作,而现在,获得赞誉最多的恰恰是执行工作,这说明,我们的执行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同。

  生逢伟大时代,肩负神圣使命。如今全国法院正以前所未有的工作力度,实现了执行工作模式的重大转变,执行工作质效稳步提升,执行工作外部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并一定程度扭转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诚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作为执行工作的亲历者、见证者,执行工作变迁也让我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经过我们这一代法院人的不懈努力,我们的执行工作也会像反腐败工作一样,从建立“不敢赖”的威慑机制,到形成“不能赖”的惩戒机制,最后必将构筑好“不想赖”的社会诚信体系,群众诚实守信,社会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裴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