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2018-09-28 10:08:57
     中国法院网讯 (陈柳岑)  近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邱再亮与被告广西惠群科技有限公司、北流市灵聪陶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签发了首份律师调查令。

  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广西惠群科技有限公司因无法取得由北流市公安局西埌派出所制作并保存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了向该所调查有关证据的申请。北流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广西惠群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相关规定规定,决定签发调查令,指定被告广西惠群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谢东海持令向西埌派出所调查收集案件相关证据。谢东海持此令向西埌派出所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五份,并在2018年9月27日该案第一次庭审中出示。为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权益,合议庭决定另行安排时间对上述五份证据进行质证。该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

  据悉,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依当事人的申请,授权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前往有关部门调查与案件相关的信息的令状。

  “在审理较为复杂的民事案件中依申请向律师签发调查令,一方面可以保障律师的调查权,维护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可以节约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本,更加充分地发挥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庭审的效率。这是值得探索和推广的制度。”案件承办法院王文广如是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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