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8-09-28 15:02: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传增 翟羽佳
 

    问:我于2008年和我妻子王某登记结婚,婚后我们一起开了一家咖啡店,因我有其他的工作,无暇顾及咖啡店的经营,故咖啡店都是交给妻子王某打理,后来我发现王某每个月都会将咖啡店赚的钱存到她自己的银行卡里,并跟我说咖啡店几乎没有赚钱,在我和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是否可以对王某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并要求王某按时将咖啡店的收入交给我?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明确了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上述案件中,许某的妻子王某把咖啡店所挣的钱据为己有,并对许某隐藏事实的真相,许某有权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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