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
2018-09-30 15:00:13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当选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他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勇当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邹碧华同志殉职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在京联合举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事迹报告团赴上海、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七个省(区)和北京大学、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井冈山干部学院进行巡回报告,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中央主流媒体对邹碧华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最高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创作了影视《邹碧华》,并在全国公映。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被中央确定为9大学习典型之一。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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