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2018-10-08 09:37:13 | 来源:河北高院 | 作者:韩愈
  2018年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改革开放的40周年。法治改革依旧是我国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党的领导下能为建设法治国家做出一份绵薄之力是我的荣幸,简单谈一下我的看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中国伟大理想的必由之路。全面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对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要实现全民守法,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要得到全社会信仰。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单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还要靠上访、信访、要靠找门路、托关系,甚至要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行为,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就不可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才能增强全体人民对法律的信任感。

  要实现全民守法,国家、社会要全民普法。作为国家机关,不仅要执法、守法,还要肩负起全民普法的重任。因为全民普法不仅是培养全民守法意识的必经途径,更是推动全面守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自“三五”普法以来,全国大、中、小学全部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不断完善联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就是一个有益尝试。除此之外,国家机关还可以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建设政府机关、执法司法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

  要实现全民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说,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公职人员带头守法是法律权威得以树立的的基本要求。公职人员没有遵守法律,法律权威则形同虚设。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法存在”,因而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守法教育工作,健全公职人员违法惩戒机制,让公职人员成为模范守法的带动者。

  要实现全民守法,人民群众要遇事找法。我国是个人情社会,人际关系广泛,老领导、老战友、老同事、老同学、老朋友关系交织,人们遇事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人,讲个熟门熟路。人情一旦介入了权力和法律领域,就会带来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要坚决改变“会哭的还要有奶吃”现象。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要让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我们要通过全民普法、公正司法、带头守法引导广大人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让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最大公约数和核心价值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只有司法机关公正司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人民群众遇事找法,在全社会形成全民普法、守法风气,法治中国的伟大理想必将实现。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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