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产索美金 安庆宜秀区原区委书记获刑11年
2018-10-12 09:40: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李旭东
  收受公司老板所送的房产后,贪得无厌,主动索要美金,为女儿在美国购房。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庆市宜秀区原区委书记李顺琪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顺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顺琪在担任安庆市宜秀区区长、区委书记、大桥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安庆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等人所送的人民币109.8万元、美元8万元、4.4万元购物卡及银行卡消费20万余元、价值49万余元的物品以及价值174万余元的房产一套,还向他人索取人民币现金3万元、美元6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认定,安庆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某为获得李顺琪对相关工程开展、兑现公司一期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的关照,送给李顺琪位于福建省厦门市一套价值174万余元(含车位及装修费用)的房产。另外,李顺琪以暂时借用为名,向许某索要60万美元现金。2009年,许某表示将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的一套住房送给李顺琪,李同意。因担心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有隐患,李顺琪将房产登记在其一个朋友名下。同时,许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又在该小区购置一车位,一并送给李顺琪。许某为此支付购房款149万余元、车位购置费17万元、房屋装修及家具花费8万余元,合计174万余元。2012年夏天,李顺琪在前往美国学习前,让许某掏钱为其兑换美元,后许某通过其朋友将兑换的15万美元送给了李顺琪。同年下半年,李顺琪称要为女儿在美国购房,让许某转账45万美元至其女儿的账户。许某通过其堂兄转账45万美元至李顺琪女儿的账户。2014年4月,因担心被调查,李顺琪通过其他人退还许某房款以及转账的45万美元折算价合计445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李顺琪及家人退出全部赃款赃物。

  法院认为,李顺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程某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程某等人给予的款物,且向他人索取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李顺琪索贿3万元现金,美元60万元,依法应从重处罚。李顺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可对其从轻处罚。在办案机关仅掌握李顺琪小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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