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获刑并处罚金
2018-10-12 14:30:30
     中国法院网讯 (刘蕾)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3年6月,张某以还本付息为前提找柳某借款,柳某表示同意但要求张某提供抵押物。张某为获得柳某的借款,通过街上制作虚假名片的小广告,联系了一名制假证男子(姓名不详),以30元购得一本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交给了柳某作为抵押。事后,柳某找钟某借款50万元给张某。

  该院认为,张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张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依法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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