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余:贪吃小伙偷糖果 领刑六月又受罚
2018-10-12 14:47:30
     中国法院网讯 (尧蕾)  偷手机、偷电脑、偷钱包被抓获,已然不稀奇了,而江西大余一20岁小伙竟然因嘴馋偷吃糖果触犯法律。近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5月2日、25日的凌晨,被告人邓某两次来到大余县农贸市场一糖果摊位,盗取糖果、饼干等食品。另查明,2017年7月28日晚,邓某在路上闲逛时,看到停放在路边的汽车,遂心生拉开车门看一看的念头,正好打开了身旁一辆面包车,盗取了车内的泳镜、泳衣、佛珠、充电宝及60元现金;得手后,邓某又连续将停放在路边的四辆汽车及一辆摩托车内的几十元现金及一些纸巾、香烟、人偶玩具、光碟、手链等小物件盗走。2018年6月7日,被告人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大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一年时间内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邓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的物品已部分追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邓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大余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被告人邓某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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