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山县法院:“拘留+调解”促执行
2018-10-14 22:37:08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韩宇
  “法官,这是58000元执行款和罚款,我来替我爸付钱,快把我爸放了吧!”10月6日一大早,一位年轻女子带着哭腔来到法院央求法院执行人员。待收款手续全部办妥后,执行人员便前往拘留所办理了解除拘留手续。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走访了解到,该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司法拘留“执所化解对接机制”,对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进行执所联合调解,效果显著。

  文中开头的被执行人韩某某、韩小某系父子关系。韩小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上法院,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韩小某及案外担保人韩某某共同赔偿原告40000元。然而,经法院调解后,韩某某父子却不知所踪。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月3日,经申请人提供,韩某某在老家盘山县胡家镇,执行人员遂将韩某某抓获。但面对执行人员,韩某某采取“不反抗,不配合”的态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对于韩某某这样的态度,盘山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

  随后,执行人员主动联系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室,将相关案件信息详细地通报给调解员警官,并由其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

  当韩某某在调解室的时候,仍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韩某某,按法律规定,如果你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以按拒执罪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到时候就不单单是拘留15日这么简单了?”

  “什么,还要判刑,我不希望我这辈子留下什么污点……”

  一番艰难的工作后,韩某某要求与家人联系,准备筹钱履行执行款。

  打完电话,韩某某苦笑着对警官说:“想法院找不到人就拿我没办法,现在逾期履行,执行款由四万变成了五万多,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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