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送达那点事儿……
2018-10-16 15:18: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凤新
  引子

  1989年6月3日,一纸发自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的调令彻底改变了我原有的生活轨道。

  当时,还在中日友好医院普外科病房被繁重的护士工作以及每日4多小时的往返路途压得近乎崩溃的我,早在1985年就私下报考了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法律大专并顺利于1988年毕业。1989年4月份,我又偷偷来到宣武法院参加了社会招聘。然而由于这场生不逢时的骚乱,直至6月19日,我才盼来这张珍贵的调令。

  记得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我费了很大周折才在牛街附近的一个叫“麻刀胡同”的小胡同里找到这个挂有“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木牌的破旧小院子,据说这还是借用当时的宣武区人民政府的办公地址。院子里有两幢十分矮小的二层办公楼,主楼是院长办公室和刑庭所在地。另一幢简易的二层小白楼则位于进门左手处是民庭办公地。院子里还建有一排低矮的简陋平房。是当时的法警队、审执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庭)办公地,院里仅停放有2辆旧警车。这些场景,别说和我心目中高大庄严的人民法院,与高大气派的中日友好医院更是天壤之别,令我顿时萌生几分失落,只能暗自安慰自己道:好在可以穿上带有领章、帽徽的制服,也算圆了我的军人梦想。

  就在我得意洋洋地看着穿衣镜里自己英姿飒爽的俊俏身姿暗自窃笑的时候,我的师傅曹姐——一个十分美丽却严肃得令人生畏的老审判员说话了:

  “你会骑车吗?”

  我尴尬地摇摇头。

  “那可不行,到法院,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学会骑车!一周之内你必须要骑车上下班。”说完这话,曹姐连看都不看我就转身离开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自行车的故事

  要知道1989年的宣武区还是个道路冗长狭窄、纵横交错的老旧城区,更有数不清的像毛细血管一样、望不到尽头的渔网胡同。最窄处仅容一人可以通行的大杂院以及大白天不开灯就看不见东西的小破平房比比皆是。城区内最宽的主干道也就是广内大街,不足现在广安大道的四分之一宽,其余道路就更别提了,更没有什么自行车专用道,时逢上下班高峰的时候,马路上的自行车流和各类机动车流交织在一起,乱成一团。看了就令人浑身冒冷汗。

  在这样的路况下骑车,别说一周,没有3个月的实地锻炼,根本就不可能,更何况还有那些数不清的蜿蜒曲折的小胡同更是一般人难以驾驭的。所以,当时有一种说法是:“最不怕死的人就是在北京马路上骑车的人”。想到这些,我就头大,心里憷的不行。

  但既然已经来了,自然不能打退堂鼓。于是刚晃晃悠悠学了3天自行车的我,就胆战心惊地将自行车连骑代推地上班来了。结果,第一天下班就因技术不佳而重重地摔在法院胡同西口的大斜坡上。第二天更是摔倒在长椿街的马路中央,听到大公交在身后刺耳的刹车声,我当时就吓瘫在地上,半天没能爬起来,腿也磕了一个大口子,流血不止。

  然而,曹姐却很不以为然,仿佛这一切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出去调查时她一点儿也不顾忌我笨拙的车技,远远地在前面娴熟地骑着车,看都不看我,我越急越跟不上。心里委屈得不行,也不敢喊出声。唯有回到家后苦练车技。渐渐地我可以在胡同里自由穿梭了。

  那时候,还没有“谁主张谁举证”的提法,一个案子上来,当事人往往会理直气壮地说:“真的假不了,不信法院可以调查去。”矫情点儿的当事人甚至会说:“要你们法院干嘛的?你们就是干这项工作的!”

  于是送传票、调查就成了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由于车辆有限,我们基本上都是自行车代步,就连到朝阳区双井那样远的路途也要自己骑车去。更令人咂舌的是,我们一个三十多岁的同志竟然骑着自行车往返昌平十三陵调查。这样远的路程,莫说是当年的土路,就是今天这样平坦宽大的道路,也实在需要很大的体力和勇气。

  平时的庭审,我们只能将就在狭小局促的办公室里进行,根本谈不上任何隐私。往往是这边的离婚当事人还在痛哭流涕地陈述,那端的当事人却偷偷在一端听笑话,甚至忍俊不禁地乐出声来。令这边的当事人满面通红,无所适从,说也不是,不说又不甘心。

  1996、1997年为了改善在办公室庭审的尴尬局面,已经搬到宣武区南菜园的宣武区法院决定加层修建法庭,为此临时将民一、民二庭搬到了长椿街附近外租的居民楼里。虽然临时法庭设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一层的办公室还是全庭人挤在一起集中办公,全庭唯一的电话铃声几乎就未断过,加之审判员之间切磋案子的交流声此起彼伏,令人很难集中起精神来撰写裁判文书。尽管如此,想到总算是有了自己的法庭,终于可以不受干扰地开庭了,大家还是很高兴的。

  然而,送达和调查却仍然是自行车代步,就连每天从法院本部立案庭送来的案子,也是时任立案庭庭长的安毅昆同志亲自骑着一辆28式的自行车,用一个超大的帆布包驮运过来的。

  每每看到他汗流浃背地走进大门时,大家都很心疼,纷纷劝说他向院里要车送案。然而,他却总是喘着不均匀的粗气,大大咧咧地抹着一头汗水说:“没事的,院里警车紧张,我已经习惯了。”

  威风的警车

  后来,随着办公条件的改善,警车渐渐增多了。我们终于也有机会坐上警车调查了。就连上、下班的班车也出现了警车的身影。最搞笑的一次,我因为眼神不好,远远地看见单位的警车(班车)来了,伸手就将它拦下,走近一看才发现竟然是“110”警车,惹得随后赶到的一车同事哈哈大笑。

  然而警车毕竟过于威严,容易让老百姓惧怕,出动警车无论是勘验现场、调查还是送达传票,都太招摇,也容易激化矛盾,不太适合一般民事纠纷案件。于是法院渐渐用小轿车代替警车,作为法院调查的代步工具。却没想到……

  轿车也有困扰

  轿车也就是公车的出现渐渐满足了法院的送达和外调需求,但也有一个致命问题,随着小区的封闭化管理,即便是到了小区,也依然难以进楼门,就算侥幸进了楼门,白天十有八、九家里没人。幸运的话会碰上家中有人,但一般人为了安全以及出于对陌生人本能的防范心理,连门都不给你开。单位的前台人员大多惧怕承担责任,拒绝接受传票。每当这时候,民诉法规定的留置送达的证人——基层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于近年职责的转变,也不再充当这一角色,以致送达空返的现象越来越多。而且,近年来法院的办公场地越来越有限,干警的私人车辆也在逐年激增,加之查封扣押的车辆也在不断上升,停车又成了一大无可回避的难题。随着公车制度的改革,轿车也渐渐退出了法院的舞台。

  速递?公证送达?电子邮件?微信?到底谁是送达最后的主角?

  2010年7月,遵照中央指示,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与过去的老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合并为现在的西城区人民法院。此间,送达方式也随着社会科技的高速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针对上文所谈到的当事人、法人拒收传票,留置送达缺乏在场证人以及车辆运力不足、案件激增,送达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许多法院开创了公证机构与快递公司合作送达试点。目前,西城法院也开展了这项工作,在送达模式上形成了“各自甄别、统筹规划、轮转集中、专案专送”的集中送达机制。“各自甄别”是指承办法官按照办案进程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梳理、筛查,按照送达紧迫程度、送达区域与调查内容将案件区分为不同类目,将传票及列表统一提交庭室;“统筹规划”即由专人将各办案团队提交的送达材料进行归集, 按需要送达的日期、区域与内容,将送达任务指派给外出送达人员,并统筹协调公证员与快递公司;“轮流集中”即在庭內,自每个审判团队抽调一名法官助理,按周轮流承担集中送达任务,做好现场调查记录,整理当次送达情况,并反馈庭室;“专案专送”是集中送达的补充,即对于路途不便、时间紧迫、需要当事人协助等案件,由承办法官与庭室单独协调,统筹送达工作。通过这种方式,仅立案速裁庭日均送达量就达28件。

  在集中送达实践中,一方面,对于送达区域集中、法律关系相近、群众诉求较为统一的案件,集中送达发挥了提高送达效率、统一办案进程、减轻送达压力、合理审判力量的作用,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对于公证人员与快递公司进行了送达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实践发现,集中送达工作与外出调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交叉之处,在外出送达的同时,同样可以委托进行一部分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互联网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中新上线的外出直接送达功能,承办人还可在线填写送达申请,由诉服办进行审查、分派,待送达后登记留置信息、上传影音资料返回庭室,业务庭室确认申请并打印回单。

  考虑到当下相当一部分人员工作和居住流动性大的特点,我院又于前不久开辟了微信、传真和电子邮件送达的新模式,由各当事人自行根据各自的需求,填写适合自己的联系方式,既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也将法院的审判人员从过去繁重的直接送达模式中解脱出来,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实践中。

  有人问了:速递?公证送达?电子邮件?微信?到底谁是送达最后的主角?

  其实这些都并不重要,只要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又能合理地推进法治改革的进程就是我们法院首选的方式。

  后记

  其实发生在法院改革进程中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而送达的环节只是法院改革整体中一个小小的方面,但我们却可以通过这个小小的窗口中看到改革开放对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巨大影响和变化。不难预见,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法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法制进程不仅会完全接轨国际,还会领跑到世界的法制最前沿。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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