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县法院审理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8-10-19 09:44:03
     中国法院网讯  10月17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巫溪县人检察院向该院提起公诉的龚某成、黄某某等1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巫溪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龚某某多次以各种借口向巫溪县花台乡国家基础建设工程施工方索要钱财并得逞。之后,形成了以被告人龚某成、黄某某、龚某轩、龚某东为首,被告人夏某国、夏某付、邓某春(女)、吴某某、谢某某、龚某维等积极参加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在2012年至2018年期间,多次以拦截工程车、挖掘机等手段阻碍工程施工,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龚某成、黄某某等10名被告人多次阻挠他人工程施工,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事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扫黑除恶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巫溪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市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该院全体干警已充分准备,做足“功课”,整装待发,坚决打赢到黑除恶攻坚仗。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