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万明在湖北、湖南督察司法改革工作时要求
巩固既有成果,深入推进改革,
确保党中央重大司法改革全面落实见效
2018-10-19 20:13:17
     中国法院网讯 (鹿素勋)  10月16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带队赴湖北、湖南开展司法体制改革重点项目督察。督察组围绕司法责任制及其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产权依法保护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重点项目,到两省高院、武汉和长沙两市中院及部分基层法院进行实地督察,查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调阅三级法院司法改革制度文件、工作台账,进行个别访谈,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并与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和律师开展座谈,在湖北、湖南高院分别召开省法院、全部中院及基层法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司法改革总体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听取意见和建议。

  杨万明强调,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及其配套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快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产权依法保护。他充分肯定了湖北、湖南司法改革工作成绩,指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出既要巩固改革成果,又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方法为引领,注重创新,引领改革向纵深推进,确保司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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