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在闽专项督察司法改革重点项目时强调
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018-10-20 20:37:59
     中国法院网讯 (孙航)  10月17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督察组在福建就司法改革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察。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参加督察。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向督察组汇报了福建省司法改革工作情况。

  江必新在督察时指出,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国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等重要指示要求,在省委、省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改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改革成效已经显现。

  江必新强调,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深化对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认识,不断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创新审判监督方式,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要进一步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防止冤假错案为核心,健全完善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程序及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要充分认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抓住典型案件扩大宣传,形成集聚示范效应。要维护好福建省环境资源审判的品牌,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在坚持专业化审判的基础上妥当平衡内设机构改革与扁平化管理的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按照本次督察中反映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整改,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督察组集中听取了五家中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分组到福州中院、漳州中院、芗城法院、闽侯法院、福清法院等部分中、基层法院实地考察,了解情况,推动工作。

  在闽期间,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洪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田湘利会见了督察组一行。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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