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与省工商局联合出台意见
辽宁省建立“点对点”信息查控惩戒系统
2018-10-21 09:08: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之库 严怡娜 李文生
  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信息查控、失信人惩戒系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共同开发“点对点”信息查控系统和失信人惩戒系统,旨在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意见》指出,法院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主要包括被执行人的注册号、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及持股比例、股权投资信息以及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省工商局收到符合查询条件的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过“点对点”信息查控系统反馈给申请法院。

  《意见》明确,法院可在工商登记信息系统发布失信信息,采取冻结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冻结失信企业股权变更等惩戒措施。省工商局收到协助发布失信信息、联合惩戒失信人申请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在工商信息登记系统中发布失信信息,完成对失信人冻结变更法定代表人、冻结变更股权、冻结失信人注册新的企业、入股其他法人等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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