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权网络司法拍卖案
2018-10-24 11:42: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15年6月,湖南衡南县法院根据湖南高院裁定,立案执行申请人某信托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基建公司、某高速公路开发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本息逾7亿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二被执行人对外尚欠金融借款和各类工资、工程款等债务本息超过100亿元,其名下无其它大额财产,仅有某高速公路收费权可供执行。基于此,法院决定对上述高速公路收费权进行整体拍卖。2018年7月13日,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结束,某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最终以106.24亿元的报价成交,创下网络司法拍卖开展以来单笔成交价的最高值。8月3日,在法院组织下,该高速公路收费权顺利移交。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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