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闽赣皖四省九地法院联手
创建跨地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
2018-10-28 09:13: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10月24日,记者从浙闽赣皖四省九地法院第二届司法协作会上获悉,浙闽赣皖四省九地法院创建跨地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机制,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

  九地法院表示,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打通沟通协作通道,为九地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信息互通提供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生态司法业务交流,共享生态司法典型案例、生态司法理论研究成果和典型经验,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更加一致,裁判尺度更加均衡。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在办理涉及其他地域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时,及时向该地法院通报情况。探索实行部分环境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等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加强边界涉林业、水流、矿产资源案件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案件执行协作,维护边界和谐稳定。建立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定期互派法官开展学习交流,共商建立生态司法审判业务专家库,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区域优势资源,共同提高法官生态司法能力。

  据介绍,浙闽赣皖四省九地系浙江省衢州市、金华市、丽水市,福建省南平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抚州市。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