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法院精准施策 突破省际执行联动协作难点
2018-10-30 15:14: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建立了京津冀三省(市)六地跨区域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京津冀毗邻区域优势资源共享、化解跨区域执行难问题。2015年至2017年,该院涉京津冀跨区域执行案件结案数由364件增长至580余件,结案率由73%增长至87%,执行标的到位率由67%增长至85%。

  一、率先行动,因地制宜开创省际执行联动协作格局

  在三省(市)协同发展不断深化,毗邻区域地理位置邻近、人员流动频繁、经济关系密切,执行案件人、财、物等因素跨区域分布情况普遍的背景下,该院依托平谷区京津冀三地交界枢纽地带的地缘优势,联动天津市蓟州区、河北省三河市、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签订了《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率先开展省际执行联动协作,后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玉田县人民法院分别于2017年4月、10月加入,形成了京津冀三省(市)六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格局。围绕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问题,以信息化、同城化、一体化为抓手,聚焦信息碎片化、地方保护主义、各地司法协作力度不足、财产查控覆盖率有限等问题,在北京市率先开展执行人员、硬件设施、警力保障、指挥平台四位一体的跨省执行联动协作实践探索。

  二、精准发力,多举措攻克省际异地执行难题

  一是信息化传输、联合查控,解决了异地财产查控难问题。借力事项委托平台线上收发协助调查、控制财产手续,受托法院收到相关材料后,及时启动财产查控并反馈执行结果,大大提高了异地财产查控效率。

  二是同城化布控、联合惩戒,解决了异地被执行人打击难问题。针对找人难、拘留难,建立同城化“老赖”联合布控平台,被执行人居住地法院协作查找、布控,发现被执行人线索立即控制并及时移送;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以异地生产经营躲避失信惩戒问题建立“异地失信惩戒+”惩戒平台,通过联合被执行人居住地法院在活动区域张贴公告、利用地方媒体曝光等手段进一步挤压“老赖”逃避空间;针对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失信打击社会影响大问题,建立了“异地监察+”打击平台,在涉党员干部跨区域案件执行中推广与监察委协作成熟经验,报被执行人居住地法院将其移送本地监察委联合打击,保证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一体化协作、四位一体,缓解了异地执行难问题。路途遥远、当地情况复杂、各法院间沟通联络不畅,给异地执行带来巨大困难。坚持系统化设计理念,以跨区域执行案件为中心建立一体化的联合执行平台,成立由案件相关各地法院组成的办案小组,执行人员、硬件设施、警力保障、指挥中心四位一体开展联动协作,当地法院对需要执行的案件进行前期摸排,对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前期查找,案件执行时由当地法院派员进行现场协助,各院共同参与执行,保障了异地执行效果,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三、身体力行,“一托两靠”保障省际执行联动协作长效运行

  一是依托联动协作e平台。借助单兵设备、便携式打印机、智汇云移动办公平台等软硬件设施,自研授权签章工具,实现两级指挥中心、多处执行现场实时互动、指挥中心远程授权执行现场实地签发法律文书、异地远程视频会商,远程下发指令200余条,签发法律文书320余份,开展远程视频会商10余次,为机制提供信息化载体保障,促进了机制信息化、一体化发展。

  二是依靠联席会议、全面交流机制。各地法院轮流主办年度联席会议,形成了各院对执行案件人财物异地分布状况及地理位置调研分析、形成联动协作年度计划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论坛会议机制,和一年开展一次立审执业务交流、三年开展一次人才交换培养的全业务司法交流机制,推动异地立案同城化、裁判尺度统一化、失信打击一体化发展。

  三是依靠协作协议。将沟通协作需求、协作内容、协作方式方法以协作备忘录、协作协议、联动细则等文件形式逐步落实,目前联动协作协议已迭代至3.0版,实施细则经多次深化基本实现跨区域执行工作全覆盖,保证了联动协作机制与时俱进、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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