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成效与经验
2018-10-30 21:19: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卫东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则是这道防线的最后环节,其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落到实处,对于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在2016 年3 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决胜之年,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成决胜之势。

  宏观上看,执行案件的收案量与执结量大幅上升,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虽然执行案件收案量持续增多,但在人民法院执行力度不断加强、执行措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执行案件的执结增长率“跑赢”案件增速,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态势已经形成。

  微观上看,“执行难”的成因是深层次、多方位的,解决

  执行难问题也必须从造成问题的各个方面入手。近年来,人民法院从完善工作格局入手,建立了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网上拍卖等多项具体制度,对执行管理、执行规范、执行公开等方面予以全面探索,将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最高法建立“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政部、人民银行等16 家单位和3900 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金融理财产品等16 类25 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极大提升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查控方式的根本变革。再如,2016 年以来,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60 家单位签署文件,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采取11 类37 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进行限制。322 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三年来,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前所未有,成效前所未有。在全国法院系统与广大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实现了执行模式的重大变革,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执行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前提在于坚持党的领导,重点在于走对了改革路径,关键在于选对了改革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首先将推动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作为基础,全国各省积极出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文件,形成了改革的有效支持。其次,通过与中央各部门协作,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了推进执行工作的各大平台,为执行工作制造了有力抓手。再次,在执行制度层面细化各项具体规范,有效保证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解决了困扰执行实践的突出法律难题。最后,深化执行机制体制改革,切实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为打赢执行难这场战役提供了坚实保障。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处于最后决战阶段,虽然执行工作因其性质,依然存在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但我们坚信,只要执行工作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这场硬仗就一定能如期得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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