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
2018-11-01 16:03:54
  • 会议现场
  • 北海市人社局与北海中院现场签订衔接工作《实施意见》
     中国法院网讯 (苏爱萍)  10月31日上午,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海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北海中院召开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联席会议,经过现场讨论与交流,双方签订了《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北海市人社局副局长熊建华、北海中院副院长田少红出席会议发言并签订《实施意见》,县区人社局、劳动仲裁院以及北海两级法院民事、执裁审判庭的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海市人社局熊建华、北海中院田少红分别通报了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相关情况。

  熊建华谈到,2012年以来,全市受理涉及社会保险费类、劳动报酬类、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类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4800余件,市、县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仲裁特殊群体维权“绿色通道”,畅通维权机制;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原则,切实加大调解力度;采取预约式开庭,实现审理程序和时间“两压缩”;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能;开展“仲裁公开”,推行“阳光仲裁”等多种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在维护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熊建华副局长表示,加强仲裁与法院的业务联系,统一司法尺度,构建高效、稳定的裁审衔接机制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仲裁机构和法院应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共同推进我市裁审衔接各项工作机制的落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田少红表示,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北海市两级法院不断强化与北海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努力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调解优先、快速仲裁、调裁结合”为原则,积极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最大可能地减低当事人的诉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26件,审结1177件,结案率88.76%,通过具体案件的处理,充分证明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裁审衔接联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具有良好的优势与可行性,对构建北海市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田少红副院长表示,下一步,双方将积极完善诉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规范衔接流程、衔接内容、衔接方式等,建立风险评估应急处理制度,对裁审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会上,北海市人社局与北海中院现场签订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包括建立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机制主要内容、裁审衔接程序等四个大项13小项具体内容,旨在进一步推进和加强裁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该《实施意见》的签订,建立了劳动仲裁与审判交流平台,将有效促进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配合协调,不断推进裁审之间衔接顺畅和标准尺度的统一,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实现常态化、高效化,切实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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