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精神 突出问题导向
湖南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8-11-02 10:11: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落实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

  实施意见的出台结合了湖南实际,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53条,坚持发扬改革精神与突出问题导向并举,主要对侦查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取证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正补查监督,律师辩护工作全覆盖试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非法证据排除的条件和程序,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强制措施和交付执行等六个大方面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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