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龙城区法院执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2018-11-02 14:16:27
     中国法院网讯 (张欣)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其中过程曲折,让该院法警再一次认识到“老赖”没有底线的行为。

  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申请人史某某是相亲结识,其介绍人是史某某的姐姐。在两人定下关系后,其姐姐收入2000元好处费。随后不久,两人同居定下婚约。孙某某先后给予史某某彩礼钱30000元,史某某父母打酒钱5000元以及买三金款项10000元整。

  据了解,两人同居期间感情愈发不和,直至史某某离开。这场破裂的情感带了不仅仅是伤痛,而且还是财产纠纷。申请执行人孙某某欲向史某某讨回其在婚约过程中给予的45000元。后经法院酌情审理,因两人已在一起生活一年,史某某返还彩礼钱50%,即15000;驳回了孙某某其他诉讼请求。而史某某不予履行,直至孙某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龙城法院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想要以平和的方式让该案顺利结束。当执行干警去当地进行执行时,史某某发现执行干警后,仓皇跑入驴棚,躲避法院执行。后经干警耐心做其工作,最终史某某支付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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