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多方举债后拒偿还 慑于拒执罪求和解
2018-11-05 08:48:50
     中国法院网 (匡大壮)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沈某向杨某等四人借款后拒绝偿还,当法院准备追究沈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时,沈某主动与四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2015年到2017年间,沈某以做生意周转资金困难为由,向杨某、刘某、魏某、朱某借款合计89万元,并约定有利息。该债务经四人催要后,沈某拒不偿还。无奈,四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判决生效后,沈某依然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沈某既不申报财产状况,也不履行义务。而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执行法官了解到沈某名下有宝马轿车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四辆,上述五辆车已被法院查封。沈某常年居住在苏州,执行法官根据沈某提供的快递地址,找到了沈某并将其拘留,在被拘留期间其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同时拒不交出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鉴于此,执行法官多方查询,在固定了证据后,着手准备追究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沈某知道法院准备追究其刑事责任后,顿时慌了神,主动托付家人找申请执行人寻求和解,而申请执行人也认为沈某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最终沈某与四位申请执行人达成了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该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才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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