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送餐“抢时间” 刮倒行人致伤需担责
2018-11-06 14:04:59
     中国法院网讯 (李文科)  外卖员孟某抢到送餐订单后,为及时将热乎乎的外卖送到客户手中,骑摩托车未注意安全将行人陈女士刮倒至昏迷,后陈女士因锁骨骨折住院。为此,陈女士诉求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六万余元。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认定外卖员孟某承担70%责任,因其事发时在送餐过程中系职务行为,判令由其公司赔偿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共计二万余元。

  今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在北京市通州区某路人行横道灯处,外卖员孟某驾驶摩托车送外卖将步行至此的陈女士刮倒至昏迷,后陈女士因锁骨骨折住院。事后交管部门发现事发地点摄像头无法识别,孟某表示其当场也倒地昏迷了。因此,交管部门没有进行责任认定。事发后,陈女士要求孟某承担责任,孟某则表示其当时也不知道事发地点的红绿灯状态,事发后其也受伤,不愿承担责任。

  法院受理后,多次通知孟某来法院领取开庭手续等材料,孟某称其现在居无定所,送外卖时间也很紧张,不愿意参与诉讼。经法院向其释明不参与诉讼的法律风险后,孟某最终到法院领取相关材料并配合案件的审理。在庭审中,孟某表示如果其承担责任的话,应该由其公司承担,孟某公司当庭认可孟某事发时系职务行为,愿意承担事故责任。在开庭审理后,通州法院根据事发地点及双方当事人的交通工具等因素,认定孟某承担本次事故70%的责任,判决孟某公司赔偿陈女士各项损失二万余元。判决送达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随着外卖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多,经常能够看到身着各种外卖平台制服的外卖员在道路车马人流中穿梭。一些外卖员为了按时将外卖送至客户手中,常会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此,外卖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外卖平台应加强对外卖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更优质快捷的外卖服务。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