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化解“执行不能” 让瘫痪夫妻重拾生活信心
2018-11-09 09:12:33
   中国法院网讯(胡统 聂婷) “公司早已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又疾病缠身,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但是离赔偿金额还有如此大的差距,我们的丈夫又都是一级伤残瘫痪在床,天天得看病吃药,这该如何是好啊?”申请执行人妻子无奈向执行法官诉说。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救助为二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救助资金30万元。

  2012年,曾某、熊某等四人为被执行人萍乡某陶瓷厂盖厂房,不料,曾某、熊某从屋顶摔下,造成两人一级伤残瘫痪在床,事故发生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就躲避、拖延,二人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萍乡某陶瓷厂需赔偿两申请执行人2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载明的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查封、扣押了机器设备,调查核实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工商信息、厂房、土地等,经过蹲守司法拘留了法定代表人,除了司法拍卖机器设备获得十余万元外,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了,执行措施一时陷入了困境。

  执行法官在了解到申请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及现实困境后,立即决定为二人申请司法救助,在多方积极协调下,两申请执行人获得司法救助30余万元,其妻子也落下了激动的泪水,并送来锦旗表示他们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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