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鼓:执行悬赏公告 提供线索可获5%到款额奖励
2018-11-09 11:19:41
     中国法院网讯 (汤亚男)  近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针对此案,一旦根据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线索人将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

  2015年,被执行人范良金从申请执行人陈某处借走50万元,并承诺按时归还陈某。然而借款到期后陈某多次进行催讨,范良金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

  2015年8月,陈某将范良金起诉至法院。2015年11月20日,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范良金应在2016年3月31日前偿还陈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范良金表示同意按期支付。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时,范良金外出躲藏,拒不露面。

  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手段,均未发现范良金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发现范良金的踪迹。

  为此,铜鼓法院将范良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举报者提供范良金的财产线索,一经法院采用核实并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按实际兑现执行标的额的5%作为奖金。

  据了解,该院规定,对符合一定情形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悬赏金,具体比例由申请人确定。同时,对提供有关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确保举报者无后顾之忧。这也是该院近年来推出的,为提高案件执行率、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又一个新举措。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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