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德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责令恢复原状案
2018-11-13 09:26:12
     中国法院网讯 (胡庆薇)  11月11日上午,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广德县公安局、广德县城管局等部门的协助下,强制执行了一起由广德县环保局申请的责令恢复原状案。广德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海亲临现场,指挥此次行动。

  该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广德县环境保护局,被执行人为广德县某装饰建材厂。2013年至2014年间,被执行人在桃州镇某村建设八座建筑古砖窑,增加了粉碎烧结工序,生产工艺发生了重大变化,县环保局发现后立即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于2016年10月30日前补办建筑仿古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但该厂一直迟迟未办理,该项目所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也未完全建成即投入生产。

  2017年3月,广德县环保局再次对此该厂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其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并于2017年5月及2018年1月向其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要求被申请人恢复原状(切断建筑仿古砖生产线电源,拆除建筑仿古砖项目生产线的设备,移走原料和产品),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2018年3月,广德县环保局向广德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院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后出具了准予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该厂实地查看执行,并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要求其恢复原状,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迟延履行。11月11日上午,广德法院执行干警一大早就赶往执行现场,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该厂内的生产线电源进行切断,对生产线设备进行了拆除,并移走了原料和产品。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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