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浦北县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2018-11-13 10:49:05
     中国法院网讯 (谢丽萍)  11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举行2018年首批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21名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13万元。

  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共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劳务报酬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生命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18件案件,该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发放仪式上,浦北法院副院长宋军发表讲话,他指出,法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和执行救助金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方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希望能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同时其表示,浦北法院将继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强有力的举措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感谢浦北法院在我们家困难重重的时候给予我们帮助,这笔救助金,不仅给了我们经济上的帮助,更让我们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在发放仪式上,受助者夏某的家属接过救助金时激动地说道。夏某是此次执行救助金集中发放的申请人之一。2007年,他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造成肢体十级伤残,且夏某因本身年老已患有老年痴呆、脑梗塞,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经济十分拮据,根本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穷尽一切执行手段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夏某的具体困难,该院为其申请了执行救助金16500元。

  据悉,近年来,浦北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为了破解执行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多方筹集执行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渠道,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将司法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申请人心坎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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